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样确定
摘要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如何确定计缴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今天与大家一起来讨论明确,以便落实运用。
内容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 15%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财税〔2020〕31号)
二、西部大开发 15%
总机构设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地区的企业,仅就设在优惠地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含优惠地区外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的所得确定适用15%优惠税率。
总机构设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地区外的企业,其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仅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仅就该分支机构所得确定适用15%优惠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三、高新技术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是以法人为主体进行申请认定的,设立分公司后,认定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分公司同样享受优惠政策。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第八十三问)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
Zui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鼎汇作为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专注为企业提供财税服务。扫码下方二维码加入我们,让我们专业的服务做到对您企业的财务无忧。
- 餐饮发票如何入账?2021年新处理办法来了! 2021-05-14
- 被查出长期隐匿收入!又一家公司因大量存在滞留票,出事了! 2021-05-12
- 关于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2021-05-11
- 这种情况的普通发票可以价税合计全额抵扣 2021-05-10
- 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不能随便填了! 2021-05-08
- 5月1日起,发票新规来了!税务总局新通知!会计赶紧学习! 2021-05-07
- 多家餐饮企业出事了!今天起,严查普票! 2021-05-06
- 2021年,税局将这样查企业! 2021-04-30
- 企业多交税,被查!税务局:补税+罚款+滞纳金! 2021-04-29
- 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业务如何开票? 2021-04-28
- 个独和合伙企业不能享受个税减半政策 2021-04-25
- 税局翻旧账!这家企业补税5247万!4月起,这样避税重罚! 2021-04-20
-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虚开发票,后果严重! 2021-04-15
- 这种转账方式别用!税务正在严查! 2021-04-14
- 企业出租房屋需要缴什么税? 2021-04-13
联系方式
-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二
- 电话:13860187382
- 联系人:林小姐
- 手机:137779937739
- QQ:28773847
- Email:287738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