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延续、复核 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 的许可条件
厦门延续、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许可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不予延续或复核卫生许可证:
1.未能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技术机构出具的经营场所一年内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的;
2.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而未能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技术机构出具的经营场所两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的;
3.提交的经营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中卫生指标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三)变更、补办、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许可条件(不包括地址、许可项目的变更):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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